hmilyalex向鹿城区政府问:十幼白麓城园区入学
今天看到十幼白麓城园区招生通告,通告中将荣御府,紫玉亭,香颂苑,馨雅苑、大公馆一期,温州府作为今年的报名服务对象。通告中并未提及荣御府优先入园。
根据《温州市规划局规划条件通知书》(﹝2015﹞规划条件18号)文件:“温州市城市中央绿轴区域f-09地块需要配建公共服务设施12班幼儿园一处”,F09地块现包含了白麓城荣御府小区和十幼白麓城园区。
根据《浙江省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浙教学前〔2016〕82号)文件:“第二条: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是指各地进行旧城改造、新区建设和撤村建居等建设的住宅小区所需配套建设的幼儿园,包括商品住宅小区开发和政府投资建设保障性住房(含安置房)建设中按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的幼儿园(以下简称配套幼儿园)。”和“第十五条: 配套幼儿园招生应优先满足本住宅小区内适龄幼儿入园需求。”
请问:
1、根据《温州市规划局规划条件通知书》(﹝2015﹞规划条件18号)文件,十幼白麓城园区是否是F09地块(现白麓城荣御府小区)的配套幼儿园? 如不是,请问如何理解《浙江省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浙教学前〔2016〕82号)文件中第二条的内容?
2、根据《浙江省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浙教学前〔2016〕82号)文件:“配套幼儿园招生应优先满足本住宅小区内适龄幼儿入园需求。”,请问,不论是今年或以后,如果报名人数超过幼儿园人数规划,白麓城荣御府小区的适龄儿童是否可以优先进入十幼白麓城园区?
依法治国,希望贵单位在有法可依的情况下,依法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