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zerobook向龙湾区政府问:高层撤桶不能解决垃圾分类问题
mzerobook向龙湾区政府问:
尊敬的领导
你好,我是龙湾区某小区的住户,目前我们小区被通知要按照政府指示,将二层以上和地下室的垃圾桶全部撤掉,统一去一楼指定的垃圾分类点投放垃圾。
对于此政策,我们小区业主怨声载道,具体有如下几点:
1、业主和物业之间有代收垃圾的服务要求,业主自己扔和业主委托物业定时定点扔垃圾,是一样的,一个出钱一个出力,为什么政府要阻止?
2、做好垃圾分类的源头是业主要进行垃圾分类,撤不撤桶只是垃圾投运的一个过程,难道政府会要求垃圾清运单位不要清运了,直接让业主去垃圾处理厂投放垃圾吗。
3、既然垃圾分类的源头是业主自身要有意识的去做垃圾分类,那么应当在每层增设垃圾分类的桶,而不是去撤销,因为这样可以监督每层业主的垃圾分类工作是否在做,防止集中投放垃圾的时候,未做垃圾分类的业务浑水摸鱼,导致垃圾分类工作失败。
4、物业及保洁人员应当每天监督业主的垃圾分类工作,对有垃圾分类困难的业主应当予以帮助和培训,从源头抓起。
总之,高层撤桶弊大于利,并且导致小区环境恶化,无法实现垃圾分类工作,现在执法部门强行将垃圾桶收走,不考虑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从源头上抓起,只能适得其反,希望政府领导听取业主的心声,健全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龙湾区瑶溪街道办事处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高层撤桶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瑶溪街道调查了解,根据《温州市大力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温委办发〔2019〕66号、《关于印发2020年温州市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和重点指标分解表的通知》温分类〔2020〕1号等文件要求,瑶溪街道辖区纳入垃圾分类范围内小区需基本完成“高层撤桶”“撤桶并点”工作。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承办单位:瑶溪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566185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