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君主网搜罗温州各县区动态

博拉曼修向市公安局问:请问一下落户到人才市场具体需要什么手续

2021-10-19 07:55栏目:温州民生

博拉曼修市公安局问:

您好!我是山东人,自考本科学历,有学位,专科段学历也是自考,是否符合《温州市区户口迁入规定2020》第五条人才引进落户政策?我暂时在温州没有工作也没有住所地,查到每个区有专门的派出所办理集体户口,请问我这种情况是选择哪个区的派出所都可以吗?《落户地证明》这份材料是提交落户材料的时候,直接在派出所现场开具吗?谢谢

市公安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落户到人才市场具体需要什么手续”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现将答复如下:根据《温州市区户口迁入规定》: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办理人才引进落户:(一)《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ABCDE类人才、大专(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以上学历、初级以上职称、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人员,可以在市区先落户后择业。二、落户顺序:根据《规定》第九条和《浙江省常住户口管理规定》,除投靠、居住落户等迁入地户口登记地址明确的户口迁移外,户口迁入市区人员按以下顺序确定迁入地户口登记地址:1.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父母市区城镇地区的自有产权住宅;2.公租房或者符合条件的租赁私房;3.市区城镇地区同意被投靠的亲友家庭户;4.单位集体户、人才集体户、人才市场集体户(酒店式公寓集体户)、公共集体户;三、需带以下材料:1.迁移人(含随迁人员,下同)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迁入地房屋权属证明、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户主同意落户的证明(单独立户的,提交房屋权属证明;挂靠集体户的,提交单位同意落户证明。下同);3.随迁人员关系证明;4.人才办出具的分类人才认定证明;瓯海区人才集体户需到娄桥派出所办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承办单位:温州市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支队,联系方式:89980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