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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日海运向龙港市政府问: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违规处理垃圾并拖欠清运费用

2021-06-19 22:48栏目:温州民生

富日海运龙港市政府问:

 

20201221日,被投诉人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执法局)通过中介联系到投诉人浙江富日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日公司)要求承运渣土从温州龙港运至舟山港,口头约定运费41/×1553=63673元。同日富日公司派遣富日运198船舶到港承载,发现承运的不是渣土而是生活垃圾,且手续不全。1222日经与执法局联系,确认属实且声称船舶已经备案可以承运。1223日富日公司按要求完成承运任务,但是执法局拒不支付运费(以上事实均有录音为证)。政府机关违规处理垃圾,已属违法;拖欠运费,其中是否有贪污腐败行为。上述行为不仅侵犯富日公司的合法权益,滋生腐败严重损害政府在百姓心中形象,望依法处理。

 

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答复:
您于2021年01月11日反映的2020年12月21日,被投诉人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执法局)通过中介联系到投诉人浙江富日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日公司)要求承运渣土从温州龙港运至舟山港,口头约定运费41元/吨×1553吨=63673元。同日富日公司派遣富日运198船舶到港承载,发现承运的不是渣土而是生活垃圾,且手续不全。12月22日经与执法局联系,确认属实且声称船舶已经备案可以承运。12月23日富日公司按要求完成承运任务,但是执法局拒不支付运费(以上事实均有录音为证)。政府机关违规处理垃圾,已属违法;拖欠运费,其中是否有贪污腐败行为。上述行为不仅侵犯富日公司的合法权益,滋生腐败严重损害政府在百姓心中形象,望依法处理。。经调查,现作出如下答复:2021年1月12日浙江富日海运有限公司投诉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不履约双方承运合同,事实不符。实际委托方是一家企业主体,龙港执法局为监管部门。委托方是通过中介来委托浙江富日海运有限公司来承运此次运输事项,委托事项一结束,委托方就把双方约定的运输款项全部支付给了中介,由于中介未及时全额支付给运输方费用而造成了错误投诉。现委托方已督促中介足额支付了受委托方的运输费用,未及时支付费用引起的错误投诉问题已圆满解决。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经办单位: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容环卫中心 联系方式:59918116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龙港市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