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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ce2020向龙湾区政府问:天顶山路片区协警频繁对路边停车进行抄牌

2021-12-18 11:43:58栏目:首页 > 温州民生

silence2020龙湾区政府问:

你好,我是天顶山路70号公寓里的居民,我们小区门口每天都有协警对路边车辆以 微信平台举报卡片 的方式进行贴牌,此路段为断头路,到文昌路方向无法通车,对汽车通行并未产生影响,且此处只有一幢公寓,和一处汽车修理厂,此处并无停车场,协警每天最早7点便对此处车辆抄牌,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停车?

1,请问协警的工作时间段为几点开始几点结束?协警最早上7点就进行过抄牌,此时间段是否为协警的工作时间(市区有些停车难路段也会有早晨8点之前驶离不会处罚的决定)

2,请问协警对路边人行道路上是否有管辖权,一般应为行政执法进行管理,此处协警对人行道路和机动车道路所有车辆进行抄牌

3,微信平台举报卡片的处罚金额原为50元人民币,现在是150元人民币,请问有何依据。不是只有人行道上违停才会处罚150元吗。

4,微信平台举报卡片是否是所有公民都可以进行使用,举报。还是只有协警可以使用。

天顶山路70号为公寓,晚上停车较多,附近无停车场,道路也是断头路,此处停车未对交通产生较大影响,希望政府人性化管理。疫情期间本来就没收入,协警的每天一大早来此处抄牌,使我们的生活雪上加霜。

温州市交警三大队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天顶山路片区协警频繁对路边停车进行抄牌”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三大队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针对当事人反映的情况,交管局三大队于4月15日安排人员前往天顶山路进行核实。 关于网友反映的第一个问题,交管部门考虑到天顶山路两端为断头路,从人性化管理角度出发,故在未接到天顶山路拥堵警情或市民投诉的情况下,适当延迟管理时间从早上8点后开始管理。 关于网友反映的第二个问题,经了解,人行道上违停车辆不属于交管部门管理范畴,交管局三大队一中队从未对天顶山路人行道上车辆进行处罚,但其中并不包括部分车身停放于机动车道上的违停车辆。 关于网友反映的第三个问题,根据道路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具体处罚金额由地方政府视情况而定。 关于网友反映的第四个问题,经了解,微信平台举报向全体市民开放使用。 2020年4月15日。交管局三大队电话联系了当事人。并就相关情况进行答复。当事人表示理解。经办单位: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三大队经办人:戴一帆联系电话:8635138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