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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归来向永嘉县政府问:没有房产证的老商品房如果遇到拆迁,会有赔偿吗?

2021-11-18 20:59栏目:温州民生

幸福归来永嘉县政府问:

我家的房子在7楼,属于老式商品房,位于瓯北塔下路塔前社区附近,是1996年从永嘉县城镇建设综合开发公司购买,现该房开已经更名为浙江东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但由于一些历史遗留原因,至今手头上只有购房收据,购房合同也已经丢失,房开也不配合我们开购房发票,所以至今无法办理房产证,但其他邻居均早已办下了房产证。事实上我们在这房子里一家人住了20多年了,水电费开户也是家人的名字,我想咨询下,如果我家遇到了拆迁,现在没有房产证能获得和其他有房产证的邻居一样的赔偿吗?会不会因为这房子没有房产证就不赔给我们房子啊?

永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房屋在瓯北塔下路塔前社区附近,至今手头上只有购房收据,购房合同也已经丢失,水电费开户也是家人的名字,如拆迁是否有问题”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永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根据当事人的相关描述,没办法判断该房屋是否属于合法建筑,是违章建筑的话在拆迁是没有赔偿的。若当时确实取得合法手续但是没有办理产权证的话,经属地街道认定后,可按合法建筑予以补偿,但由于当时仅有收据,合同和购房发票都没有,也就是说没有缴纳相关的税费,权属上也存在争议,需要补办或者通过诉讼明确房屋的权属。 承办单位:永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577-5766985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