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君主网搜罗温州各县区动态

悟空好样的向瓯海区政府问:温州市控烟管理条例对公共场所吸烟的规定,实名如何举报

2021-11-18 06:47栏目:温州民生

悟空好样的瓯海区政府问:

目前最新温州市控烟管理条例对公共场所吸烟的情况是如何规定?

市民遇到此类不文明情况(公共场所特别是有监控的电梯内吸烟),以何种方式,以及向何单位举报?


瓯海区政府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瓯海区卫生健康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根据2004年1月17日发布的《温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第二条: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实行限定场所、单位负责、全民参与、加强引导、严格管理的原则。第十一条:公民有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义务,并有检举投诉他人在禁止吸烟公共场所吸烟的权利。第十二条:单位违反本规定的,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批评教育。对屡禁不改者,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可予以通报批评,并可以提请有关部门按管理权限对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分。第十三条:对不履行公共场所禁烟工作职责的部门,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可以提请有关部门按管理权限对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分。建议您向禁止吸烟公共场所所在单位或所在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577-12345。 承办单位:瓯海区卫生健康局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