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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yanwutianhao向龙湾区政府问:关于2021年龙湾区限制摩托车通行一行为的看法,一刀切,不从基层

2021-07-18 12:44栏目:温州民生

ryanwutianhao龙湾区政府问:

 首先,该通告完全不从基层人民角度去出发,不但不科学引导,规范管理摩托车,更是落后封建,盲目一刀切。
鹿城、瓯海至龙湾上班人员众多,政府不应该禁止群众的出行权利,瓯海大道的拥堵,与摩托车更是无关,请你们认真思考考察是什么原因导致的问题。摩托车是高效的通行工具,只要合法合规,有行驶证驾驶证,就应该支持。反而对无证驾驶,亡命之徒,应该进行严格处罚。政府不针对违法人员,一刀切禁止所有车辆上路,实在有失公允,希望认真从基层出发,参照,北京,上海,西安,重庆,等交通管理前沿的真正为民服务的城市,慎重考虑此通告。如果您是真的不知道,不然我们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

龙湾区“四小车”整治办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关于2021年龙湾区限制摩托车通行一行为的看法,一刀切,不从基层群众角度出发”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龙湾区四小车整治办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2011年,温州市委、市政府开展城市转型发展破难攻坚大行动,鹿城区、龙湾蒲州街道及瓯海区部分区域“四小车”得到有效整治,近年来,龙湾区部分尚未整治区域的“四小车”事故频发,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和文明建设,随着公共交通的发展和日益优化普及,“四小车”已成为阻碍城市发展的一大痼疾。与此同时因“四小车”事故频发而引发的上访事件日益增多,极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因此龙湾区政府高度重视,于今年启动了龙湾区“四小车”综合整治工作,同时函请市交通管理局商讨龙湾行政区域内(不含经开区)“四小车”中的人力客运三轮车、机动三轮车和二轮摩托车限行措施。2009年及2013年,鹿城及龙湾、瓯海部分区域已对市区以外牌照的摩托车进行了限制通行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及《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温州市交通管理局根据龙湾区道路交通管理实际现状,发布了《关于对龙湾行政区域内人力和机动客货运三轮车、摩托车实施限行的通告》,请市民遵守相关交通法规,文明出行,共建平安温州。具体限行措施详见通告。经办单位:龙湾区四小车整治办经办人:陈宏联系电话:56581526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