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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o006向苍南县政府问:个人办理房屋契税

2021-06-18 03:41栏目:温州民生

jiao006苍南县政府问:

苍南两岸新天地住宅交房,需要预交契税给开发商。请问能否自己去办理契税业务,需要什么材料?

国家税务总局苍南县税务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办理契税业务”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纳税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转移合同原件、购房发票原件、承受方身份证明(查验)并填报《契税纳税申报表》,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契税申报。享受契税优惠的,还应提供减免契税证明材料(如个人购买家庭一套、二套住房的契税优惠应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等)。根据“最多跑一次”要求,我县实行多部门联合办证,不动产交易由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统一进行受理,不动产交接或转移有关手续请咨询不动产管理部门。承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苍南县税务局联系方式:0577- 68680373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