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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6向平阳县政府问:平阳机关二区房子的买卖税费问题。

2021-12-17 10:31:35栏目:首页 > 温州民生

123456平阳县政府问:

本人家里的房子在 平阳机关二区,是当时很多单位职工共同集资建房(后来一直没有买卖  ),92平方,99年取得房产证,2015年土地证(出让),但一直没有契证。


请问目前能否补办契证?

如果要卖给别人,买卖双方都有哪些税费(本人唯一一套,假设买家无房)?谢谢

国家税务总局平阳县税务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集资建房税费”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平阳县税务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该套房产为集资联建房,无产权交易行为,不属于契税征收范围,无法补缴契税。若交易,转让方须缴纳5.25%增值税及其附加,卖方家庭省内唯一一套住房且自用满5年以上,免征个人所得所;若承受方无房,须缴纳1.5%契税。 ????承办单位:平阳县税务局 ??联系方式:63671371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