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ulongchuan向永嘉县政府问:德盛嘉园韩埠村的安置房为什么不能提供购房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等资
wulongchuan向永嘉县政府问:
桥下镇德盛嘉园从2019年9月开始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其他村都可以办理,唯独韩埠村的不能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三联)、房屋产权置换正式协议书、不动产权分割登记凭证(原件)、房产分户图等办理不动产证的资料,导致到现在都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永嘉县桥下镇新区农房改造集聚区安置房安置认购协议书》,该交的购房费用都已缴纳,因何不能提供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资料?什么时候能提供?请给个明确的答案。
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关于办理不动产证的资料”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桥下不动产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桥下镇德盛嘉园从2019年9月份开始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申请人拿到相关材料后到桥下镇行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不动产窗口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须提交收件材料如下: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不动产权分割登记凭证(原件);3.安置房安置认购协议;4.房屋产权置换正式协议书;5.安置名单(复印件);6.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三联);7.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8.房产分户图(只有一份,需复印一份);9.办理夫妻双方姓名的,需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0.如有按揭贷款的,需银行工作人员同时到场办理。承办单位:桥下不动产 联系方式:767266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关于办理不动产证的资料”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桥下不动产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业主单位提交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人身份证明;(二)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四)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您提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三联)、房屋产权置换正式协议书、不动产权分割登记凭证(原件)、房产分户图等这些材料需要安置房建设单位,即桥下镇人民政府提供。 承办单位:桥下不动产 联系方式:767266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