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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11209向市人力社保局 问:咨询生育险报销问题

2021-12-17 07:48栏目:温州民生

www11209市人力社保局 问:

从怀孕开始,孕妇因为长期妊娠剧吐住院,无法出院,导致在孩子出生前,无法领取结婚证。

以上情况,再孩子出生后,再补办结婚证,能否通过父亲的生育险(鹿城区社保,生育险满一年)报销。  

还有孕期妊娠剧吐期间产生的费用,能否后期领证后报销。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鹿城分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咨询生育险报销“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鹿城医保分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女方未就业并且男方符合《温州市生育保险办法》规定的可以申请生育保险报销,但需要注意的是,您要在分娩后半年内领取结婚证,且生育该胎符合计划生育。鉴于女方参保地不在本辖区,建议您孕期妊娠剧吐期间产生的费用请向参保地辖区医保局咨询。承办单位:鹿城医保分局;联系方式:0577-56987615。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