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jwzxns向永嘉县政府问:瓯北镇堡一广场存在商品房吗?是否存在“挂羊头卖狗肉”的现象?
yjwzxns向永嘉县政府问:
请问瓯北堡一广场这项工程是否存在安置房承建公司将安置房当作商品房出售的情况?如果不存在这种情况,请问具有完全产权的房产证能否在合理的期限内批下来?
安置房虽可以办有限的产权证,但只有经过集体土地划拨国有,缴纳土地出让金才能办证,五年后才能上市交易。
而商品房,在房屋交付后,可以很快的拿到具有完全产权的房产证,如今堡一广场已经交钥匙了,仍未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证。那请问我们买的是商品房吗?如果买的不是商品房,当初房开为何又能公开销售安置房?
请政府给公众一个合理的答复,谢谢。
永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瓯北堡一广场公开销售问题”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永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据了解,堡一广场系堡一村安置房,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并以堡一村经济合作社名义办理不动产初始登记。 承办单位:永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577-57761372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