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恩良00向永嘉县政府问:农村宅基地房子过户
郑恩良00向永嘉县政府问:
岩头镇霞美村,1999年我爸从同村人买了2间宅基地房子当时因为种种原因一直都没有过户,现在怎么过户,有当时和同村人签的协议书和房屋产所有权证,现我爸名下的房产因为去年的台风洪水是危房不能住了,因为是大合院翻修,重建(和邻居是连在一起的他们不建我们就没有办法)那2间买来的宅基地房子怎么过户和重建呢
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房屋过户及重建”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源不动产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由双方共同申请,需提交下列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转移证明材料,不动产权属证明,完税凭证,权籍调查成果。岩头镇霞美村的不动产转移登记,需提供以上资料后至永嘉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大源分中心(岩头镇振兴街13号)提出申请,联系电话:67158357。针对房屋的翻修和重建建议咨询属地政府。 承办单位: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源不动产 联系方式:67158357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