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eman向鹿城区政府问:停车收费依据文件
yeman向鹿城区政府问:
温州市兴墅路代客泊车点收费标准为早7:00-晚19:00收40元/车,晚19:00-07:00收30元/车。这样收费的依据是什么文件?
区发展和改革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兴墅路代客泊车点收费标准”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版),代客泊车点收费不属于政府定价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条,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第十三条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承办单位: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方式:88030386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