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2000向乐清市政府问:翁垟滨江华府小区地下车库内,有人私自搭建厂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GBT2000向乐清市政府问:
翁垟滨江华府小区地下车库内,私自搭建厂房,从事生产经营,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根据相关政策,地下室车库是不允许作为生产厂房用途,望彻查后,勒令其速速搬离,并恢复原貌。
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关于乐清市翁垟滨江华府小区有人私自将地下车库改建成厂房,要求查处并恢复原状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当事人未经审批,在翁垟街道滨江华府小区地下车库改作生产车间使用,占地面积约15平方米,长5米,宽3米,搭建于2020年初。 二、办理依据及处理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的相关规定。 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翁垟中队于2020年7月28日责令当事人限期10日内对违章搭建的车间自行整改。 若需进一步了解上述政务信息,请你直接与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翁垟中队联系,感谢您对综合执法工作的支持!承办单位: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经办单位:翁垟中队经办人联系电话:61810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