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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吴同学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问:龙湾壹号公馆-团购三万抵5万原合同没体现

2021-11-17 05:29栏目:温州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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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吴同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问:

本人于2019年9月,购买黄石村三产安置房壹号公馆一套,代建费加指标费加车位使用费70年,一共是122万。交3万在购房时可以抵扣掉5万,在合同中体现有欺诈嫌疑,没有提供任何服务只是开具了收据。第二:车位是使用权合同规定最长有效期是20年,但是万宏房地产一次性收取70年费用合计82000,超过了合同法保护的20年年限。第一次买房,流程不是很清楚,经专业人士提醒,温州万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此次销售中存在欺瞒。望,政府部门监督核实。

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龙湾壹号公馆-团购三万抵5万原合同没体现”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龙湾区市场监管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按照《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及《浙江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的规定,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开发商通过第三方电(网)商或中介机构等进行销售房屋时,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相关服务并收取费用(如团购费,信息咨询费等)属民事合同行为,其服务收费标准未纳入政府定价范围,由双方自行约定确认,房开工作人员称车位使用权系跟着房子产权走,20年后自动续约,不收取其他费用。承办单位:龙湾区市场监管局 联系方式:86882703。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龙湾壹号公馆-团购三万抵5万原合同没体现”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龙湾区市场监管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由于双方意见分歧较大,再约下一次协商。承办单位:龙湾区市场监管局 联系方式:86882703。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