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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市民周向永嘉县政府问:关于清水埠02号地块安置房楼层差价的相关疑问

2021-08-17 09:26栏目:温州民生

热心市民周永嘉县政府问:
  1. 1.16号组织召开了安置户摸文和楼层差的会议,这些定价的基准都是单方面告知安置户,定价的合理性如何界定?市场价13000/平方是否有第三方的合理支持?这样的流程不应该是和安置户一起组织协商吗?

   2. 关于11,12幢和13幢的楼层差价,前排11,12幢和后排13幢的同楼层差价巨大,前排11,12幢补得差价全部补到13幢,13幢底层单平竟然能补1000多,这样非常不合理。这样定价的依据是什么?

11,12幢和13幢本身的地价基准就不一样,建议前排11,12幢统一计算楼层差,后排13幢单独计算楼层差!

希望领导充分考虑民意

永嘉县东片开发指挥部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瓯北街道清水埠02号地块安置房楼层差价的相关疑问”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永嘉县瓯北东片开发建设指挥部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1、关于清水埠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02-D地块安置户安置房摸文认购“层次差、朝向差”是实施办法和拆迁补偿协议中已约定,定价基础参照全市及瓯北周边安置房层次差、朝向差,然后结合本区块情况确定,而超面积的安置房市场评估价13000元/㎡是依据市场评估的。2、安置房楼层差价是根据安置房的楼层、位置、朝向等因素确定的,是合理的。承办单位:永嘉县瓯北东片开发建设指挥部 联系方式:67969376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