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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1984向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问:滨海永乐家园安置房外

2021-08-17 06:37栏目:温州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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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1984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问:
1.在温州,外地人买了三产安置房,后面办产权证需要什么手续?以及需要缴纳多少土地出让金及税费?以什么标准?是以购房合同金额为准吗?比如滨海永乐家园外地人办产权证怎么处理? 2.滨海永乐家园,买的是房开手里的房子,因为以前房开与村合作社有纠纷,当时没开出发票。现在是在房开合同更改户名,重新签订一式二份合同,房开说办产权证时以后一起开发票,这样可以吗?还需要去村里登记吗? 我自己信息不通畅,以上咨询,望解答,谢谢了。
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交易中的转让方应当缴纳增值税。同时需根据增值税的实缴金额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费附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签订房产交易合同的当事人均应当缴纳印花税,适用征收品目“产权转移书据”,按合同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规定,在房产交易中,房屋的购买方应当缴纳契税,其计税依据为房屋交易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我省契税适用税率为3%。对于该房产交易业务,发票应由交易合同的销售方开具,交易合同的销售方、发票上注明的销售方及收取交易款项的主体应当为同一主体。
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答复:
WEN1984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根据《关于调整市区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办出让计收出让金标准的通知 》(温政发【2015】28号)文件相关规定,划拨土地转办出让住宅用地的土地出让金按契税计税价格的2%计收。建设开发单位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后,业主可凭身份证明材料、原权利证书、村民决议及分配清单、增值税普通发票(非本村农业户口),到温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经开办证处综合窗口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可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如有疑问,当事人来电咨询0577-85850323。感谢您的问政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