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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35845465向永嘉县政府问:房产证登记

2021-06-17 07:33栏目:温州民生

9635845465永嘉县政府问:

       永嘉南城街道霞堡锦苑安置房现办理房产证,需具备什么条件,户主需提交什么材料证明?(小区某户强行霸占一地下室,导致地下室分配不匀搁置,需向什么单位寻求帮助?是否影响房产证办理?)

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南城街道霞堡锦苑安置房现办理房产证,需具备什么条件”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南城街道霞堡锦苑业主单位已领取不动产权证。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二)不动产权属证明书(不动产权分割凭证、宗地图、分户图);(三)买卖合同(分房确认书、公示名单);(四)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办理地址:永嘉县南城街道沙门路90号政务服务中心感谢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577-57672659承办单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77-57672659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