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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j1995向永嘉县政府问:关于安置房土地出让金问题

2021-04-17 10:39栏目:温州民生

dj1995永嘉县政府问:

咨询下目前在建瓯北五星村和浦石村的三产安置房地块建成以后有交易年限还有需要缴纳这个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吗  需要的话是多少可以查下吗谢谢

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三产安置房有交易年限还有需要缴纳这个地块的土地出让金”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瓯北街道五星和浦石村三产安置房交易年限限制,2年后交易契税会少5.25%;补缴出让金的情况,土地性质属国有划拨的,是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金额会依据其房屋所处地段的级别价、建筑面积、楼层、出让年限乘以40%、70%系数确定的。我局瓯北不动产登记中心已与你联系,如有需要,请其携带具体资料来分中心办理,分中心将根据房产具体情况确定金额。 承办单位:瓯北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方式:6796800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