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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向市人力社保局 问:温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2021-04-17 05:41栏目:温州民生

0525市人力社保局 问:

温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的补贴对象如下:

第1类对象。2020年9月1日后新全职来温工作的35周岁以内博士研究生、世界大学排名前200位大学(以最新一期ARWU、THE、QS、U.S.News排名为准)或国内“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第2类对象。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首次来温大型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以内)。 第3类对象。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首次来温中小微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以内)。 第4类对象。2020年9月1日以前来温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此类对象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温人社发〔2020〕73号)文件执行,市人力社保局将于2021年3-4月开展集中申报工作,不在此次申报范围内)

关于第4类对象,电话咨询瑞安人社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后,发现瑞安没有这个政策。温州市有的政策,瑞安市是没有吗?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 就业补贴”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瑞安市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从2020年9月开始实施,之前未开展该项政策,所以没有对第四类对象进行补贴。承办单位: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