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gf9795向鹿城区政府问:再问问政编号10094648,关于投诉御江南手撕鸡饭油烟及异味污染扰民
该异味已经严重影响了附近居民住户的正常生活。
2. 对于该店油烟排放,在其店前通过塑料管经过貌似一个分离机的微型设备直接排入环境。
基于上述两点,希望执法部门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其在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并对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及《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使规定》中关于“在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标准的规定,责令其关闭上述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