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007向苍南县政府问:百丈嘉园小区拆迁安置房十几年了何时才能办证
cb007向苍南县政府问:
请问领导们,我们百丈嘉园小区拆迁安置房,入住已经13年了,几十幢的房子只有两三幢有房产证,同一的时间拆迁安置建设房子,那几幢以前可以办下来,其余的房子到现在还迟迟不能办,希望有关部门体恤一下老百姓的辛苦和煎熬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
您于2020年4月13日反映的事项,据查,问政人反映的灵溪镇百丈嘉园小区有些幢未通过竣工验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材料包括: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5.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6.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7.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确认建筑区划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用房等材料;8.相关税费缴纳凭证;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如材料齐全,当事人可到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直属灵溪中心(苍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