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hera向市公安局问:新政策规定办企业,或各企缴纳税费并有商业,或办公用房可落户
Michera向市公安局问:
你好,在《温州鹿城发布》看到,根据温州落户新政策,第7条,第三项:在市区投资办企业、个人创业并缴纳税款,且取得商业用房或办公用房合法所有权的,可以在房产所在地的社区集体户落户。是否属实,什么时候开始执行。祝生活愉快!
区公安分局 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新政策规定办企业,或各企缴纳税费并有商业,或办公用房可落户”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鹿城公安分局人口管理大队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4月20日,鹿城公安分局人口管理大队联系群众,告知其在《温州鹿城发布》上看到的温州落户新政策第7条第三项规定属实,并于2020年6月1日开始执行。 承办单位:鹿城公安分局人口管理大队 联系方式:8829911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