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心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2000年冬龙港张东村建设农业园区机耕路时,该路覆盖占用我户房屋一间,当时为了支持村里建设经济发展,二话没说就同意拆房造路,村委承诺规划指标下来,会尽快给报告人安置宅基地建房。此后,报告人多次向村委及办事处提出兑现承诺。特此恳请村干部实现承担的责任、落实与归还我户新宅基地的安置,以利家计保民权益。”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心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经核查,建设机耕路涉及房屋拆迁应由原村委会负责解决宅基地安置,建议前去社区(村居)协商解决。承办单位:龙港市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心 联系方式:68687728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