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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的小兵向龙湾区政府问:新龙公寓的学区属于第几批次

2021-11-16 22:28栏目:温州民生

温州的小兵龙湾区政府问:

本人看了关于龙湾二小龙江校区和区试验中学龙江校区的招生。试验中学招生范围为户籍在东至龙江路、北至瓯海大道、西至曹龙路、南至龙永路区域范围内或父母(监护人)在此区域范围内已办理住宅类不动产权证的适龄儿童。区二小龙江路校区招生范围为户籍在东至龙江路、北至瓯海大道、西至龙水路、南至龙永路区域范围内或父母(监护人)在此区域内已经办理住宅类不动产权证的适龄儿童。其中龙湾大院(珑誉苑)须在6月30日前办理不动产权证。华鸿万府(鸿瑞嘉园)住户的适龄儿童暂时作为区二小教育集团龙江路校区第二批招生对象。那么区新龙公寓符合招生区域内的范围,取得不动产房产证。请问关于两个学校龙江路校区是新龙公寓属于第几批次招录

龙湾区教育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新龙公寓属于龙湾二小龙江校区和区试验中学龙江校区第几批次招录”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基础教育科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新龙公寓属于龙湾二小龙江校区和区试验中学龙江校区区第二批次招录。承办单位: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联系方式:55878865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