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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华城业主1向鹿城区政府问:锦华城物业不按照前期物业合同收费!

2021-11-16 19:02:47栏目:首页 > 温州民生

锦华城业主1鹿城区政府问:

锦华城前期物业公司永成物业,公示前期物业协议内,业主装修垃圾进运费为5元/㎡,实际却收取业主每户10元/㎡,超标2倍,希望有关部门可以责承其退还超标收取费用!!!

区市场监管局答复:
您好,您于2020年7月20日向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事项(政务网WX20200361427735)已收悉,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经查,装修垃圾清运费未在《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实施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名册之内,其收费管理属于市场调节价,在该物业公司公示的价目表中已注明为“建筑垃圾清运费10元/平方米”。但是,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其文本却仍套用政府定价时的模板格式(注明为市政府规定标准5元/平方米以及限定条件)。我局工作人员已告知被诉方应修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文本格式,并已电话告知您。 承办单位: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号码:0577-88060565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监督与支持,欢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