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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tman向鹿城区政府问:小区强制业主只能刷脸进入小区是否违法

2021-07-16 01:52栏目:温州民生

batman鹿城区政府问:

近日,方正大厦物业未经广大业主同意,擅自安装人脸识别门禁系统,表示没有办理人脸识别就不能进入小区,原有的门禁卡已经无法使用。


人脸信息属于个人信息的一种,《网络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有相关规定:网络运营者、经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业主有自主选择的权利,可以选择人脸识别也可以选择门禁卡,物业不能强迫业主录入人脸信息。目前个人信息非常容易泄露,人脸信息被盗用的案件也层出不穷。出于信息安全性的担忧,小区很多业主都不同意被采集人脸信息。但现在不用人脸识别门禁就进不了小区大门,回不了家!!!


1、方正大厦物业说是公安要求安装人脸识别门禁,请问鹿城区政府或者鹿城区公安局,是否有要求该小区必须使用并且只能使用人脸识别门禁进入小区?

2、如果是政府要求,如何保证人脸信息安全不被泄露?因为该人脸识别门禁系统是第三方公司的,该公司有没有和区政府或者区公安局签订保密协议?

3、如果不是政府要求,方正大厦物业强制业主只能刷脸进入小区,并且造谣是政府和公安要求,这种做法是否违法?


请鹿城区政府调查并予以处理,谢谢!


区公安分局 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小区强制业主只能刷脸进入小区是否违法”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鹿城公安分局南门派出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智慧安防小区严格按照市综治办、市公安局下发《全市“智慧安防小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温综治办{2017}5号)、《关于加快推进“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工作》(温综治办{2017}8号)和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安机关住宅小区智能安防系统建设总体技术要求》(浙公办〔2017〕136号)的文件要求统筹推进的。创建智慧安防小区按照“政府主导、综治牵头、公安主抓、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原则,整体基础系统建设将有别于以往传统的安全小区的创建理念,目标基于物联网、大数据技术,大力开展多重技防设施的建设和融合应用,包括视频监控、车辆抓拍、人脸抓拍、小区的红外线周界,视频预警等系统的设计、规划和整体建设,实现“人过留影、车过留牌、视频覆盖、入楼刷卡、访客登记”, 加强各个基础系统的建设、管理和运维工作,提升居民小区防范的智慧化科技含量,有效地遏制各类案件的发生。其中“人证合一”系统、人脸卡口相机、各种证照等系统需要进行人脸采集。据了解,方正大厦已经安装人脸识别系统,由业主自己选择使用门禁卡或人脸识别系统,并未强制业主使用人脸识别系统。承办单位:鹿城公安分局南门派出所联系方式:0577-8880311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