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zhongling向瓯海区政府问:瓯海三溪淡水养殖场和梧田养殖场在温瑞塘河进行承包养殖捕捞事项
2021-05-16 08:15栏目:温州民生
mazhongling向瓯海区政府问:
随着我市“五水共治”工作深入推进,温瑞塘河水质越发好转,渔业资源得到回复,但三溪淡水养殖场和梧田养殖场仍旧在温瑞塘河内进行捕捞,并且两家渔场称自己拥有外荡水面使用证和养殖证,请瓯海区政府对以下三个问题进行答疑:
1. 三溪淡水养殖场和梧田水产养殖场所持有外荡水面使用证是否有效?
2. 三溪淡水养殖场和梧田水产养殖场所持有外荡水面使用证是否包含养殖权限?
3. 三溪淡水养殖场和梧田水产养殖场是否可在其承包范围内继续进行养殖?
瓯海区农业农村局 答复:
三溪淡水养殖场和梧田水产养殖的外荡水面使用证有效,规定了外荡水面使用的四至范围,在划定的外荡水面进行养殖需要有水产养殖证。两个渔场在水产养殖证到期后申请核发办理养殖证,由于当时塘河水域水质不符合水产品质量安全养殖捕捞条件,农业、水利、环保、塘办等部门和属地镇街开展“五水共治”进行整治,并动员养殖场人员协助管理,确保塘河水资源安全。待塘河水域水质符合水产品质量安全养殖捕捞条件后,区政府再明确是否发放养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