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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68788639向永嘉县政府问:关于投诉编号10112727,对永嘉交警,及处理此事的人员的投诉。是投

2021-12-15 13:44:58栏目:首页 > 温州民生



永嘉县交警大队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关于投诉编号10112727,对永嘉交警及处理此事的人员的投诉。本人提供了可靠的图片,足可以证明永嘉交警在这处的导向箭头设置不合理,还是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而永嘉交警这些不懂法的执法人员,却看不懂,且说自己到现场查看过了相关问题。还说他们设置的是合理的,对我的处罚不给撤销。本人在前面说的很清楚,驾照分到期,车子马上要年检。你们不懂法不给撤销,我只能自己先交掉罚款,处理违章。但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导向箭头”的规定18.13导向箭头  a)导向箭头表示车辆的行驶方向  b)导向箭头主要用于交叉道口的导向车道内,出口匝道附近及对渠化交通的引导。c)导向箭头的颜色为白色。交叉口驶入指导段的导向车道内应有导向箭头标明各车道的行驶方向。进入路口前应设置三组导向箭头(导向车道长小于25m可设置二组箭头)。距路口最近的第一组导向箭头在距回停止线3m~5m处设置,第二组在导向车道的起始位置设置,箭头起始端部与导向车道线起始端部平齐,第三组及其他作为预告箭头,在距第二组箭头前30m~50m间隔设置,预告箭头指答示方向应与前方导向车道允许行驶方向保持一致。2015的规范更新了,第一组距离停止线1--5m,第N(N不小于2)组距离上一组30--50m导向箭头最少2组你们却只有设置一组,还说自己合理。根本是不合理,不合法。投诉他们还有复议的地点,流程,资料等速度答复还有申请国家赔偿的地点,流程,资料自己看图”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交通警察大队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违章处理后,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永嘉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永嘉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承办单位: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方式:66966529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