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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maoli向平阳县政府问:关于泽丰家园人才公寓认购合同中涉及的几个纪要文件

2021-12-15 05:17:26栏目:首页 > 温州民生

〕第2号、〔2019)〕第4)

在签订该认购合同时相关方面未能提供其作为附件,且在网络中均无法查询到上述相关文档。

故此希望政府方面能够给我发一份上述文档,谢谢。    [email protected]

 

另外,想咨询一下,认购该人才公寓后,人员若离开相关公司而未离开平阳县,政府或相关公司是否收回该公寓?

平阳县经济与信息化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泽丰家园人才公寓认购合同中涉及的几个纪要文件等”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县经信局了解,并同县城东办进行对接,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关于您需要查阅人才公寓的相关纪要、文件,请您通过平阳县人民政府网站申请政务公开方式进行查阅;关于您提到的购置该人才公寓的人员若离开企业但未离开平阳县,政府或相关公司是否收回该公寓? 按照人才公寓第9条规定:产权型人才公寓自不动产登记之日起7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购房人5年内调离本县的,由企业按原价格收回购房人所购买的人才公寓,转给符合条件的其他员工。 承办单位:平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联系方式:63718103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