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2019向龙湾区政府问:外地户口落户读书问题
chen2019向龙湾区政府问:
本人在龙湾区富得宝附近设计公司上班3年,有社保3年,租在雁鸿住宅区,去年7月已办理了居住证,19在瑶溪北tod国际新城买了期房要21年底才可以入住。今年小孩要上小学了,近期看到新政策6月1日是否可以办理落户瑶溪to科技城以便小孩能在附近就近读书?
龙湾区公安分局答复:
chen2019:您好,您于2020年04月22日向温州市政务服务热线反映的本人在龙湾区富得宝附近设计公司上班3年,有社保3年,租在雁鸿住宅区,去年7月已办理了居住证,19在瑶溪北tod国际新城买了期房要21年底才可以入住。今年小孩要上小学了,近期看到新政策6月1日是否可以办理落户瑶溪tod科技城以便小孩能在附近就近读书的信访事项,经我局调查核实,现处理答复如下:一、调查核实情况 接件后,经我局立即开展核查工作。经查, 根据《温州市区户口迁入暂行规定》文件精神,在市区具有合法所有权房屋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可要求落户,可凭下列材料,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 1.迁移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房屋产权证明(父母、夫妻、子女可以互相凭对方产权房屋落户,产权证明上房屋属性应为“居住”;房屋共有且共有人与申请人非夫妻或非父母子女关系的,需提供共有人放弃落户权利声明;提供全额发票的,需提供由物业出具的房屋交付使用证明); 3.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父母随迁的,还需提供相互关系证明。二、办理依据及答复意见详情可咨询瑶溪派出所户籍窗口0577-86639567 .窗口地址:瑶溪街道河头龙西路15号行政服务中心经办单位:龙湾公安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