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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heng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问:贵单位所管辖区域有公司恶意拖欠退款,甚至涉嫌非法集资

2021-11-15 05:38:00栏目:首页 > 温州民生

luheng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问:

投诉对象: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2757058650D),法定代表人:娄韶山,注册资金:10,752.68万元,地址:温州市南浦二区秋明四幢105室。

事由:

本人分别于2020年5月和6月在绿森商城苹果 iPhone 11 手机 黑色 64G,紫色64G,白色64G,绿色 64G和iPhone 11  黑色128G  一共24台(订单编号:831565915897837744182343777,831565915898570594082343777,831565915898571778912343777,831565915898574619372343777,831565915898575626922343777,831565915899361390912343777,831565915915122050622343777,831565915915810490342343777,831565915915919762572343777,831565915915920810752343777,831565915915921426432343777,831565915915923735702343777)。

该商品平台承诺:手机最迟3个工作日发货,然而直到5月30日和6月30日都未发出,在5月30日,6月5日,6月10日,6月20日,6月30日等当天询问客服无果后,申请退款。之后多次催促绿森商城客服处理退款,客服都是以“加急处理”搪塞,最后甚至说要让我等15工作日才给处理退款。但今天距离申请退款时间也已达到15个工作日

该商城不发货、不退款的的行为严重的侵害消费者的权益,该公司非正当方式占用他人财物的恶劣行为,请政府相关单位依法监管监查,感谢。

诉求:

希望绿森商城尽快退款。

区市场监管局答复:
您好,您于2020年7月28日向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事项(政务网WX20200382912379)已收悉,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我局工作人员经核查,您难以有效证明系生活消费需要购买,属于《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2019年11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公布)第十五条第(三)项“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情形,我局不予受理您的本次投诉。 承办单位: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号码:0577-88060327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监督与支持,欢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