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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gtongzhang向市资源规划局问:举报-不动产中心(市民中心)行政不作为

2021-11-15 03:14栏目:温州民生

dongtongzhang市资源规划局问:

为解决子女就学问题,本人购买了位于温州市鹿城区永宁巷房屋,并领取了产权登记(产权登记号:浙(2020)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056598号)。

后在办理户籍落户手续时,发现该处地址已经有他人户籍存在。

经原告多方调查核实,发现不动产中心在办理产权登记过程中,为不同所在地的两处房屋,均办理了同一个地址门牌的产权证。这种错误登记将直接导致两户人家的户籍登记在同一处房屋,且后续可能导致子女无法正常入学。在发现问题后曾多次要求不动产中心进行自纠,但其拒不履行自纠。此事,温州都市报分别于7月6日、7月17日进行跟踪报道。

不动产中心相关负责人明确告诉都市报记者,将用1周时间,牵头相关部门对整幢楼的室号进行重新编排,并为相关业主免费变更登记,目前时间已过去一周多,均未反馈。

7月14日不动产中心057788927917致电本人,要求再给予1周宽限期,到期将电话反馈本人,目前已过去10天,也没有收到任何反馈。

不动产中心在办理产权登记时没有尽到审慎审查的义务,程序严重违法,且经多次反映拒不启动自纠程序。

为维护合法权益,要求作为上级管理部门的温州市资源规划分局,启动自纠程序,撤销作出的浙(2018)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105457号房屋所有权登记(系实际206室,错误登记为201室);并启动行政问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