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城市建设向市人力社保局 问: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未检查误扣费,申请退还误扣款
2021-08-15 22:55栏目:温州民生
温州城市建设向市人力社保局 问:
2020年12月21日我父亲仅在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挂号,后由于恶性肿瘤病情发展去外地就医,未在温州做血常规及核酸检测等一系列检查,今天回来在浙里办看到发票后才发现误扣费,申请退还发票金额173.15元,其中社保个人账户支付133.15,现金支付40元(应该是预存卡内的,未预存医院不让签到),票据代码:33060120,票据号码:0442232617。特此申请,患者确实未做检查,麻烦工作人员查询,恳请领导批准。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答复:
你好,你于2月3日向温州市市政服务热线反映的退费问题,温医一院回复如下:医院财务处已和你进行联系,告知处理路径,并协助处理具体业务。特此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