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enghao111向市住建局问:温州市?才租房补贴问题
2021-04-15 04:48栏目:温州民生
zhenghao111向市住建局问:
申请对象:在温企业或?校、科研院所?作。
请问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是否在这个申请对象里面?
市住建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人才住房租房补贴政策”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根据《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生态最优市的40条意见》(温委人〔2020〕1号)和《温州市人才住房补贴政策》(温住建发157号) 规定,申请租房补贴的人才应符合在温企业或高校、科研院所工作,目前无住房的人才发放租房补贴,补贴时间累计不超过8年。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不属于这类范围,如果职工的编制在高校温州医科大学,则符合政策范围。另外,《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温委办发〔2019〕70号)已出台,您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配售配租人才住房,咨询电话:89987295。以上信息供您参考,如您还有问题,欢迎详询,电话:89987298,8998729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