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aopingping向市人力社保局 问:请问校聘合同制教师寒暑假不发基本工资合法吗?
2021-12-14 21:46栏目:温州民生
liaopingping向市人力社保局 问:
请问校聘合同制教师寒暑假不发基本工资合法吗?
合同中未明确注明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答复: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做如下答复:《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劳动报酬的条款。如果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没有明确注明劳动报酬相关条款,则职工的劳动报酬根据用工单位的薪酬制度相关规定来执行。如果用人单位的薪酬制度没有明确相关规定,则用人单位要充分考虑职工的薪酬要求。如果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资支付问题存在争议,可以依法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感谢您对我们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单位: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室:劳动关系处联系电话:89090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