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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l8808向鹿城区政府问:小学新生和幼儿园新生的入学问题

2021-11-14 11:51栏目:温州民生

cyl8808鹿城区政府问:

        你好,我是温州南塘五组团住户,二胎家庭,今年9月,家中大宝进小学一年级,小宝进幼儿园小班。由于我们夫妻在温州城区名下无房产,南塘五组团的房子为我父亲名下房产。我们家庭所有成员户籍地址均为南塘街原拆迁地址。

        今年6月,我在浙里办APP,用我父亲名下南塘五组团的房产,为家里两个孩子分别报名了辖区的小学和幼儿园。小学收到了录取短信通知。而今天,辖区幼儿园电话告知我:由于我们户籍地址(南塘街拆迁地址)和产权地址不一致,要求我们(我父亲,我,家里小宝)将户口迁入南塘五组团,否则报名资格无法通过审核。

        我马上第一时间联系了小学学校招生办和鹿城区教育局(小学部),得到的统一答复是:你家孩子已短信通知录取,在大宝9月份正式报到前,不要有任何变动,否则有可能无法入学。我将幼儿园招生办的户籍要求情况告知他们。他们说,这个我们不管,你自己调节!

        我又联系了鹿城区教育局(幼儿部),得到另一个答复:如果我们户口不迁到南塘五组团,将不符合报名资格,无法报名入学!我也把小学不让变动户籍的要求告知他们,他们也说:这个我们不管

        现诚问贵部门,一样的资料,一样的辖区,为什么小学能够通过资料审核能入学,且让我不要变更户籍。而幼儿园却一定要我迁户籍,否则将失去报名资格!都是教育局,小学和幼儿园说的规则却不一样,而且让我自己去处理,这互相矛盾的问题,这不是在为难我嘛,为难孩子读书的民生问题嘛,我迁户口,则小学可能进不了,我若不迁,幼儿园无法报名,这无异于当年红极一时的“如何证明我就是我”。

        现在都说便民效能服务,零跑次。试问,这一个户口政策和产权问题,把事情复杂化了,真是为难我。而且,特殊事情,应该有特殊处理的办法吧,不应该一竿子打死,直接排除在外。

        特殊家庭情况的也很多,就比如我有个朋友,他有两兄弟,他们父亲名下有两套房产A和B,各分给他们一人一套居住(均未过户)。倘使按教育局要求统一住宅户籍地址,若两兄弟的孩子今年同时入学,那他父亲的户籍地址要在A住宅里,还是B住宅里?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少年强,则国强,希望贵部门能妥善处理我们百姓的读书教育问题,谢谢!

区教育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你咨询的问题鹿城区教育局已经收到,现回复如下:1. 学前教育系非义务教育阶段,没有划分施教区,由公民办园共同承担学前教育招生。2. 根据浙教学前〔2016〕82号《浙江省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配套幼儿园招生应优先满足本住宅小区内适龄幼儿入园需求。该市民所说的地段没有建设配套幼儿园,建议子女到民办幼儿园或者招生学位有空余的公办园入托。 3. 报名审核以大数据比对为准。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鹿城区教育局幼教科88262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