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rlin2008向鹿城区政府问:鹿城区藤桥镇新村村自建房原拆原建验收相关事宜
2021-07-14 18:59栏目:温州民生
mrlin2008向鹿城区政府问:
位于鹿城区藤桥镇新村村,自己家的宅基地自建房,之前因为鉴定为危房,后根据相关政策进行了原拆原建,已获得规划许可证。现自建房已建好,但是因为屋面没有按规定要求做成坡屋面(现屋面为平屋面),而导致验收无法通过,办不了产权证。
个人感觉,如果没有对当地的风土景观等产生影响,对于农村自建房来说,平屋面更加的好用,可以用来晒稻谷或者其他农产品。
请问这块后续有什么解决方法?
市规划局鹿城分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位于鹿城区藤桥镇新村村,自己家的宅基地自建房,之前因为鉴定为危房,后根据相关政策进行了原拆原建,已获得规划许可证。现自建房已建好,但是因为屋面没有按规定要求做成坡屋面(现屋面为平屋面),而导致验收无法通过,办不了产权证。?请问这块后续有什么解决方法?”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竣工验收需按照审批的标准,您只需将屋面整改为坡屋面,即可通过竣工验收。 承办单位: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 联系方式:89991715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