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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750087leo向市人力社保局 问:生育保险报销

2021-07-14 12:47栏目:温州民生

425750087leo市人力社保局 问:
你好。现男方为市本级国企在编员工,已工作1年以上,女方未就业(只缴纳永嘉本地新农合医保),生育医院在永嘉县,请问:1.男方是否可以进行生育险报销,若可以,需准备什么材料?2.男方生育险报销地点在哪里?3.男方生育险报销比例多少?4.最迟报销时间点是截止什么时候?谢谢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答复: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问题1、2:经查询,您符合报男方生育险的条件。您可携带医保卡、银行卡、生育医疗费发票原件、出院小结或医疗诊断证明书复印件、《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需单位盖章),并携带结婚证、出生证、生育登记服务卡备查,就近选择在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303号社保大厦3楼或温州市市民中心B座1楼医保服务大厅办理生育报销。《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下载途径:打开浙里办APP,搜索“平产”,点击温州市平产、剖宫产、助娩产待遇核准支付,点击申报材料,找到生育保险待遇申请,点击详情即可进入下载。?问题3:女方有城乡居民医保,建议先报城乡医保。若报销金额低于生育险定额(顺产2200元、剖宫产4000元),可携带生育待遇申请表、发票复印件(有医保盖章)、医疗费结算单、费用清单复印件、出院记录来男方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补差。 问题4:根据《温州市生育保险办法》第二十一条相关规定,应当在产后或者术后1年内向所辖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生育保险待遇。我中心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向您一一解答。??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如有其他问题,可拨打88863716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