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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730702向温州银保监分局问:工商银行理财产品不让赎回

2021-04-14 02:30栏目:温州民生

alex730702温州银保监分局问:

本人在温州工商银行城东支行开立了理财账户,并通过工商银行手机app购买了该行的“工银e灵通ELT1401”理财产品,该产品的特点是虽然收益率低但是随时可以赎回、资金即时到账。

2021年3月31日,我因需用钱分别通过手机app、网上银行办理该理财产品的赎回,但是均无法操作成功。后至银行柜台询问,被告知该产品因发生了“巨额赎回”的情况,“工商银行可不接受超出部分的赎回申请,但客户可于下一开放日重新进行赎回申请。”我对此规定提出异议时,银行回复此规定在购买产品时的产品说明书里已告知,因此今天无法为我办理赎回业务。

本人对此有以下疑问:

1、产品说明书是工商银行的格式合同,只要购买该产品必须接受说明书条款,是否存在“霸王条款”的嫌疑?

2、即便产品说明书中已经告知客户发生“巨额赎回”时银行可以暂缓赎回业务,但是工商银行一边在卖理财产品开展经营业务,一边又自己对外公告自身经营的业务发生了“巨额赎回”不能让客户赎回。是否确实发生了“巨额赎回”的情况,都是工商银行自身说了算,对客户来说无法核实其真实性,双方的信息是完全不对等的,其身份是否“即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

3、工商银行工作人员向我解释本单位不可能告知客户虚假信息,其实我个人也愿意相信信息是真实的,但是自己证明自己发生了特殊情况并利用合同条款损害客户的利益,让客户如何信服?

    做为银行的监管机构,恳请温州银保监分局对上述情况进行核实,并给予答复,谢谢!(附上工商银行公告截图及产品说明书)


工行温州分行 答复:
您好,您于2021年4月1日向温州市政服务热线反映其使用手机中国工商银行APP在2021年3月31日因需用钱通过手机app、网上银行办理该理财产品的赎回,但是均无法操作成功。经我行个人金额业务部调查核实,现调查核实情况如下:一、调查情况:中国工商银行“e灵通”净值型个人无固定期限人民币理财产品代码:ELT1401)说明书中第五点,关于巨额赎回,单个开放日中,本产品的产品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份额扣除购买总份额后的余额,下同)之和超过上一日产品总份额的10%,为巨额赎回。出现巨额赎回时,工商银行可不接受超出部分的赎回申请,但客户可于下一开放日重新进行赎回申请。理财产品连续两个开放日(含)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工商银行可暂停接受客户的申购和赎回申请。我行在2021年3月31日信息披露也有公示。二、答复意见:2021年4月7日下午16:18联系客户座机致电客户,向客户解释了我行产品说明书中第五点,关于巨额赎回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