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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观者清向苍南县政府问:地方监管部门纵容房开违规,无视群众投诉

2021-12-13 10:10:11栏目:首页 > 温州民生

旁观者清苍南县政府问:

    苍南县灵溪镇江南新区B-29地块,商品房项目“南溪嘉苑”,推广名为“新鸿中梁国宾府”,开发商:苍南新鸿国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位于灵溪镇城中南路以东,公园路以南,望鹤路以西。于2018年4月25日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号为:苍售许字(2018)第0014号,申请预售为全装修商品房;

    根据浙建发【2018】17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住宅全装修项目施工许可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住宅全装修项目的主体结构和装修部分可以统一设计,统一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办理施工许可;也可以分阶段设计,分别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办理施工许可。”但“对于主体结构和装修部分分阶段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全装修住宅项目,应当在装修部分也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预售。”

    根据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3月9日发的“关于推行使用2018版《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第二条第三点“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是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必要条件,对于主体结构和装修部分分阶段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全装修住宅项目,应当在装修部分也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预售。”

    开发商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未在装修部份取得施工许可证,违反了相关规定,属于违规办理预售证,预售不合法。该问题已投诉至苍南县住建局,但该部门未尽到监管责任,未对该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房开违规问题视而不见;在此望上级主管部门能维持政府公正,维护法律尊严,对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及纠正地方监管部门与房开沆瀣一气等不良之风!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国宾府预售许可证”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一、《关于进一步明确住宅全装修项目施工许可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建【2018】12号文件明确,住宅全装修项目可以统一办理施工许可也可以分别办理施工许可。并没有对于主体结构和装修部分分阶段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全装修住宅项目,应当在装修部分也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预售的规定。若您对我局预售许可证颁发有异议的,可通过司法诉讼途径解决。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因此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不能给行政许可事项设置前置条件和材料。三、根据“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行政许可“八统一”的要求,申请人在办理预售商品房许可提供的材料中,既没有要求提供装修样板房,也没有对主体结构和装修部分分阶段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全装修住宅项目,应当在装修部分也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预售的规定。承办单位: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59896007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