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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一年四季向龙湾区政府问:这个交通事故发生近两个月何时能处理好?

2021-11-13 19:16栏目:温州民生

c一年四季龙湾区政府问:

我家里人于6月14日发生交通事故,电动车与三轮车碰撞,我家人受伤,扣车时间超过一个月放出,目前医疗费用全是由我们自己垫付,去龙湾区状元交警三大队很多次,因为赔偿问题协商没成功,一拖再拖,今天2020.08.03日上午因为处理该案件的民警让我们周一上午去处理,我家人坐公交回家到了那边,他说对方没有时间,让我们下午在处理,试问一下我们可以抛开工作去处理事情。没有提前告知我们,这是他们的处理态度吗,未免太偏心了。因为这个事情反映了很多次没有得到处理,所以才进行官网投诉,希望能尽快解决。

温州市交警三大队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2020年6月14日发生交通事故,因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未成功,望处理”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三大队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关于当事人反映的情况,经核查,该起事故已于2020年7月23日开具事故认定书,后续赔偿事宜需待当事人伤势痊愈后进行调解。交管局三大队事故中队已电话联系当事人,其表示其伤势已痊愈无需治疗,可进行调解。但我队多次联系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均表示自己因工作原因无法告知明确来队调解时间,并表示确定以后会提前告知。至今为止,我队并未收到对方当事人任何关于明确来队调解时间的信息。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进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因对方当事人一直无法确定来队调解时间,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可来交管局三大队事故中队调取对方驾驶员信息到法院起诉。 2020年8月11日。交管局三大队电话联系了当事人。并就相关情况进行答复。当事人表示已知晓。经办单位: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三大队经办人:孙石联系电话:8635138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