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君主网搜罗温州各县区动态

pyjy123向平阳县政府问:平阳县财税局关于房子交税问题

2021-11-13 17:54栏目:温州民生

pyjy123平阳县政府问:

平阳县财税局你好:1.本人买了期房,还没有交种税,现名下有唯一现房,如果卖掉,这套期房,算首套吗?如何办理,税收会合算点,谢谢。

2.父母名下无房,本人将房子赠予父母,将来这套房子,如果交税,还是将房子卖给父母,那种合算,谢谢。

国家税务总局平阳县税务局答复:
尊敬的信访人: 你于2020年8月3日反映的房产过户缴税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购销方式(一)卖方需缴纳 1、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免征增值税;未满2年的,按5%征收增值税;按增值税的10%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减半征收。 2、个人所得税。个人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标准为 1%。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二)买方需缴纳 契税。1、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2、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3、第三套及第三套以上,按3%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赠予方式。免征增值税,免征个人所得税,契税按3%征收。 具体业务需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特此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