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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nd520向市住建局问:购房补贴问题

2021-06-13 16:09栏目:温州民生

stand520市住建局问:

现状:本人为21年6月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并在毕业后会回温州企业工作,但于20年底已购置温州首套住房(60平米以上)

问题:是否可以申请20万温州购房补贴?

市住建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 人才住房购房补贴政策 ”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根据《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生态最优市的40条意见》(温委人1号)和《温州市人才住房补贴政策》(温住建发157号) 规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申请购房补贴需符合以下条件:1.2018年1月1日后在温首购房,产权人为申请者本人或与配偶双方共有。其中新建商品房(预售商品房)购房时间以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存量房(二手房)购房时间以不动产登记时间为准。人才所购房屋有商业银行和公积金按揭贷款的可以申请,但不得存在现房抵押贷款情况。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含)以上全职正式聘用合同,申请时已在温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养老保险金或个税。3.申请人及配偶除本次申请购房补贴资格的商品住房外未曾拥有过累计60平方米(含)以上的温州市住房且在温州市未享受过相关住房优惠政策。4.房地产企业以及主要税收不在温州的企业人才除外。另外,购房总价应高于购房补贴额,购房地点在市区申领对象可在全市范围购房,其他县(市)申领对象原则上要求在工作单位所在地购房。出现不一致情况的,根据工作单位所在地细则执行。您若还有其他问题,欢迎详询,电话:89987298、8998729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