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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江夜话向鹿城区政府问:尊敬的领导你好

2022-01-13 07:07栏目:温州民生

瓯江夜话鹿城区政府问:

领导你好,我是温州本地市民,连续交社保已经7年,现在可有个问题就是因为我老婆早产,我们在生完孩子后一个月领的结婚证,请问生育险要怎么去报销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答复: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中心工作人员于11月20日-21日期间,多次拨打您的电话,均未能联系到您,无法了解您相关的生育信息。现将申请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告知您:(一)职工在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已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缴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二)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和复通手术的;(三)职工申请支付生育保险待遇时,其生育保险关系处于存续状态。因您在结婚前已生育小孩,请您先去街道社区计生部门了解您这胎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若符合,请领取生育登记服务卡后携带生育医疗费发票(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待遇需携带)、出院小结(医院盖章)、并下载《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浙江政务服务网参保所在辖区搜索平产、剖宫产、助娩产待遇核准支付即可下载)加盖单位公章前往所在辖区医保部门窗口办理。(大数据无法查询到婚姻登记信息、生育登记服务信息、出生医学信息的参保人另需携带结婚证、出生证、登记服务卡等相关证件备查。)如有其他问题,您可联系您参保所辖医保部门或拨打12345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