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806877356向鹿城区政府问:锦江家园群租房消防隐患何时消?
2021-12-12 16:26栏目:温州民生
13806877356向鹿城区政府问:
南汇街道锦江家园17幢1402室业主将房子隔成好几套出租给不同的房客,其中还涉及到将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分隔搭建。同时一间房间里最多住进四个人。以上行为给整幢楼带来了严重的消防隐患!根据《温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居住房屋出租的,应当以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每个居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米,且每个居室实际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但是与承租人有法定赡养、抚养和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温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出租居住房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由消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理。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2017年修订)第五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用于居住的出租房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出租人是单位的,对单位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出租人是个人的,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承租人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故请当地消防主管部门对该群租房进行管理!
市公安消防局鹿城区分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南汇街道锦江家园17幢1402室房东将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隔成分隔搭建后出租给不同的租户,并且一个房间最多住进四个人,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温州市鹿城区消防救援大队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5月7日,我大队消防监督检查人员联合属地街道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核查,现场不存在分隔搭建现象,且居住人数符合要求。承办单位:温州市鹿城区消防救援大队联系方式: 55595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