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becca2013向瓯海区政府问:居住证与义务教育
Rebecca2013向瓯海区政府问:
家有适龄儿童需接受义务教育,户口在本市县城,所在地无监护条件,然夫妻双方本在温经商并工作十年,母亲学历本科,但由于意识淡薄,在温多年并未曾办理居住证,若现在补办是证到手算年限还是相关单位会有迹可寻或者补交材料即可?担心五月申请新证下发年限不满影响孩子九月份入学?我们尽可能不占市本级生源的公立名额,只希望条件符合瓯海区好的私立学校即可,现只差居住证,望告知,感谢!
瓯海区教育局 答复:
信访(咨询)人,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公办中小学的招生对象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瓯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2.瓯海区区域内烈士子女、现役军人等优待对象及高层次人才子女、办有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温商回归人员的子女。3.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的子女。4.父母持有瓯海区不动产权的非瓯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5.居住在本区内的新居民子女,其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瓯海区办理《浙江省居住证》。未办理居住证的,须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的:其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瓯海区登记居住一年及以上;其父母一方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在本区经商并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一年及以上;其父母一方已在温州市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一年及以上。上述3个条件的计算时间为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瓯海区私立学校报名也需要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瓯海区办理《浙江省居住证》。未办理居住证的,须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的:其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瓯海区登记居住一年及以上;其父母一方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在本区经商并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一年及以上;其父母一方已在温州市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一年及以上。上述3个条件的计算时间为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瓯海区教育局2020年 5月 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