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卜葱LSC向苍南县政府问:关于对“拆迁无房户分户安置政策咨询”问政回复的质疑
2021-11-12 07:38栏目:温州民生
萝卜葱LSC向苍南县政府问:
苍南县人民政府:
拆迁无房户分户安置政策咨询的问政回复我已收到,但本人对回复的实质内容提出质疑。
一、我问无房户安置可以按分户后的二户申请吗?而问政回复的是无房户的申请条件,答非所问。
二、104国道改建灵溪段项目对无房户的认定和安置工作都是由灵溪镇人民政府实施,他们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现在回复问政是灵溪镇人民政府,有踢皮球、敷衍了事之嫌。
三、恳求苍南县人民政府的政策制定部门或政策监督部门能给予正面的问政回复,谢谢了!
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关于对“拆迁无房户分户安置政策咨询”问政回复的质疑”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灵溪镇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无房户的申请需具有建设项目征地和拆迁范围内所在村常住农业户口,并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所以在无房户的申请时,如果该户户里有其他家庭成员有达到单独立户条件的,是可以单独分户出来申请无房户的。如果一开始没有以单独的两户进行申请,而是以一户进行申请,无房户申请通过之后只能以一户进行安置,不能按分户后的两户进行安置。 承办单位:灵溪镇 联系方式:6475345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